馬鋼耐候鋼執行標準,高強鋼板的熱處理狀態、化學成分及沖擊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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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貨時用戶須提供下列信息:
本標準號;產品類別;牌號;規格;邊緣狀態。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鋼板和鋼帶尺寸、外形及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709的有關規定。
如果有其他特殊要求,供需雙方可以自由協商確定。
技術要求、牌號及化學成分、如下:
09CuPCrNi-A
化學成分(wt%)C:≤0.12 Si:0.25~0.75 Mn:0.20~0.50 P: 0.060~0.120 S: ≤0.020 Ni: 0.12~0.65 Cu:0.25~0.50 Cr: 0.30~1.25
牌號 :Q450NQR1 C:≤0.12 Si:≤0.75 Mn:≤1.50 P:≤0.025 S:≤0.008 Ni:0.12~0.65 Cu:0.20~0.55 Cr:0.30~1.25
注:為改善鋼材性能,可以加入 Nb、V、Ti 等微量元素,但這些合金的加入量總和不得超過 0.22%。
成品鋼材的化學成分與規定值之間的允許偏差應符合TB/T 1979-2003規定。
冶煉方法
鋼板和鋼帶所采用的鋼為氧氣轉爐冶煉的鎮靜鋼。
交貨狀態
鋼板和鋼帶以熱軋狀態交貨。
力學和工藝性能
鋼板和鋼帶的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試驗取橫向試樣。
鋼板和鋼帶的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詳情請見下述,經過彎曲試驗后,試樣的外側面應無肉眼可見的裂紋。
形缺口沖擊試驗結果應符合表4的規定。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標準 Q/MGB 1101-2009
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
牌號 :09CuPCrNi-A
厚度 (mm): >6.0
下屈服強度 ReL (MPa): ≥345
抗拉強度 Rm (MPa): ≥480
牌號 :Q450NQR1
厚度 (mm): >6.0~14.0
下屈服強度 ReL (MPa): ≥450
抗拉強度 Rm (MPa): ≥550
沖擊試驗結果為三個試樣的平均值,允許其中一個試樣單值低于表4的規定值,但不應 低于規定值的70%。
當采用5mm×10mm×55mm或7.5mm×10mm×55mm小尺寸試樣做沖擊試驗時,其
試驗結果應不小于規定值的50%或75%;當鋼材厚小于6mm時不做沖擊試驗。
晶粒度和非金屬夾雜物
晶粒度
晶粒度不低于 7 級。
非金屬夾雜物
應保證鋼中 A 類(硫化物類)夾雜物不大于 2.5 級、B 類(氧化鋁類)夾雜物不大于 2.0 級。
供方如能保證鋼板及鋼帶的晶粒度和非金屬夾雜物滿足6.5.1和6.5.2規定的要求,可不進
行晶粒度和非金屬夾雜物檢驗。如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則應進行晶粒度和非金屬夾雜物檢
驗并提供檢驗結果。
耐腐蝕性能
鋼板和鋼帶的耐腐蝕性能應符合表5的規定。每年應進行1~2次耐腐蝕性能試驗。
對耐大氣腐蝕新品種,應進行室內加速腐蝕試驗(周期浸潤腐蝕試驗等)以驗證其耐腐
蝕性能。
如果有其他特殊要求,供需雙方可以自由協商確定。Q/MGB 1101-2009 鐵道車輛用耐大氣腐蝕熱連軋鋼板和鋼帶
耐腐蝕性能
耐腐蝕試驗對比牌號:09CuPCrNi-A 耐腐蝕試驗對比牌號:Q235A 與對比牌號相比的相對腐蝕速率:≤60%
耐腐蝕試驗對比牌號:Q450NQR1 耐腐蝕試驗對比牌號:Q345B 與對比牌號相比的相對腐蝕速率:≤55%
表面質量
鋼板不應有分層。鋼板的表面不應有裂紋、氣泡、結疤、夾雜、折疊,如表面有上述缺
陷允許清除,清除的深度不應超過鋼板厚度公差之半,清除處應圓滑無棱角。
鋼帶允許帶缺陷交貨,但有缺陷的部分不應超過每卷總長度的5%。
如果有其他特殊要求,供需雙方可以自由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