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鋼耐候鋼執行標準,高強鋼板的熱處理狀態、化學成分及沖擊試驗
7 試驗方法
7.1 耐(nai)候鋼板和耐候鋼帶的外觀應目視檢查。
7.2 耐候鋼板和耐候鋼帶的外形、尺寸應當使用合適的測量工具進行測量。
7.3 每批鋼材的檢驗項目、取樣數量、取樣方法和試驗方法應符合下列描述中的規定。
檢驗項目、試樣數量、試驗項目 試樣個數 取樣方法和試驗方法
序號:1 檢驗項目: 化學成分 取樣和試驗方法:每爐
序號:2 檢驗項目: 拉伸性能 取樣和試驗方法:每批
序號:3 檢驗項目:冷彎 取樣和試驗方法:每批
序號:4 檢驗項目: 沖擊性能 取樣和試驗方法:每批
序號:5 檢驗項目:晶粒度 取樣和試驗方法:每次
序號:6 檢驗項目:非金屬夾雜物 取樣和試驗方法:每次
TB/T 1979-2003和相應國家標準
7 耐腐蝕性能 (每次) —TB/T 2375
7.4 厚度大于等于6mm且小于12mm的鋼板、鋼帶,應采用5mm×10mm×55mm或7.5mm×
10mm×55mm小尺寸試樣做沖擊試驗。沖擊試樣保留一個軋制面。
7.5 耐腐蝕性能試驗時間為72h,對比試樣對應鋼牌號Q235A和Q345B的化學成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耐候鋼耐腐蝕試驗對比試樣的化學成分
化學成分(wt%)
牌號 :Q235A
C:0.14~0.22 Si:≤0.30 Mn:0.30~0.60 P:≤0.035 S: ≤0.050 Ni: ≤0.070 Cu:≤0.10 Cr:≤0.10
牌號 :Q345B
C:0.12~0.18 Si:≤0.40 Mn:1.30~1.60 P:≤0.030 S: ≤0.020 Ni: ≤0.10 Cu:≤0.070 Cr:≤0.10
8 檢驗規則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標準 Q/MGB 1101-2009 5
8.1 耐(nai)候鋼鐵道車輛用耐大氣腐蝕鋼板、鋼帶需經產品質量認證后方可在鐵道車輛上運用。
8.2 耐候鋼鋼板和耐候鋼鋼帶應由制造廠的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查和驗收。
8.3 耐候鋼鋼板和鋼帶應成批驗收,每批由同一品種、同一爐號、同一軋制、同一尺寸、和熱處理制度的耐候鋼帶和耐候鋼板組成。
8.4 當發生質量異議,處理雙方意見不一致時,由雙方認可的權威機構進行仲裁。化學成分有異議時,應采用化學分析法仲裁。
8.5 當沖擊試驗結果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從同一樣坯上另取3個試樣進行試驗,先后6個試 樣的試驗結果平均值應不低于表4的規定值,并且其中低于規定值的試樣不應超過2個,低于規定 值70%的試樣不超過1個。
8.6 其它項目的復驗應契合規范GB/T247的規則。
9 數值修約
數值修約規則按TB/T 1979-2003的規定執行。
10 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耐候鋼鋼板及鋼帶的包裝執行馬鋼企業標準Q/MGB457規定,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應符合TB/T
1979-2003的規定。Q/MGB 1101-2009 鐵道車輛用耐大氣腐蝕熱連軋鋼板和鋼帶